承办律师:樊晓东
执业律所:广东无忧律师事务所
专业方向:劳动争议仲裁诉讼、企业用工合规、劳务/合作关系法律界定、企业常年法律顾问
本案搬运人员受伤后起诉物流企业,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赔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7699元。律师围绕劳动关系“人身、经济从属性”核心要件举证抗辩,证实双方为平等劳务合作关系,无管理依附属性,法院全部采纳代理观点,驳回劳动者全部诉讼请求,企业无需承担用工赔偿、工伤相关责任。
案情简介原告2023年9月为广州某物流企业提供搬运装卸劳务,可自主接单、自由安排工作时间,无固定考勤、无底薪,按车次结算劳务报酬。2024年6月原告搬运途中受伤,遂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先行提起劳动仲裁,仲裁委驳回全部仲裁请求。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,两项核心诉求:确认2023.9.15-2024.11.8存在劳动关系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7699元。企业委托广东无忧律师事务所樊晓东律师全程一审应诉,核心诉求:厘清双方为劳务合作关系,驳回原告全部诉讼主张,规避工伤、双倍工资等用工赔偿风险。
办案经过
难点一:劳动者持有招聘截图、转账记录、受伤病历,表面证据具备迷惑性
原告提交企业招搬运工朋友圈截图、每月微信转账流水、骨折住院病历,试图佐证双方存在用工管理、工资发放、在岗受伤事实,容易让法庭初步倾向认定劳动关系,抗辩取证与说理难度较大。
难点二:精准区分劳务合作与事实劳动关系,锁定三大核心抗辩事实
律师全面梳理全部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合作协议、第三方物流情况说明,围绕劳社部发〔2005〕12号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搭建完整抗辩逻辑:
1、无强制用工管理约束:企业仅不定时派发搬运订单,原告可自主选择接单或拒绝,无需打卡考勤、无固定上下班时长,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,不存在人身隶属性;
2、报酬结算模式不符合工资特征:无固定底薪,报酬按车次计件浮动,每月转账金额、发放时间均不固定,仅为劳务合作服务费,并非固定劳动工资;
3、双方无建立劳动关系合意,劳务由第三方物流实际需求产生,企业仅提供信息对接并收取少量信息服务费,劳动成果不归属于企业自身经营业务。
难点三:提交完整书面代理意见,结合司法裁判标准当庭说理
庭审中律师结合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,逐条对比本案事实与法律规定,出示《搬运合作协议》、第三方物流情况说明、全部微信派单记录、历年转账流水,举证证明双方系平等民事合作,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。
难点四:反驳原告受伤即构成劳动关系的错误逻辑
明确劳动者受伤仅能证明其提供过劳务,不能直接推导双方存在劳动关系,工伤责任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,本案基础法律关系不成立,企业无需承担工伤相关赔付义务。
案件结果
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证实双方存在管理从属关系,不满足劳动关系法定构成要件,**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**,本案10元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,企业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、无需承担工伤赔偿及其他用工责任。
律师办案复盘
本案物流灵活用工区分劳务与劳动关系典型胜诉案例,胜诉核心三点:
1、紧抓劳动关系“人身、经济、组织从属性”核心认定标准,从底层逻辑否定劳动关系成立基础;
2、完整留存派单记录、计件结算流水、合作协议等事前证据,形成完整证据链,直接推翻劳动者单方主张;
3、清晰区分灵活劳务合作与全日制用工差异,有效阻断劳动者借受伤索要双倍工资、工伤赔偿的诉求路径。
案外说法
1、企业灵活外包搬运、装卸类劳务,可通过合作协议、计件自主接单模式界定平等民事关系,规避劳动关系用工风险;
2、仅存在不定期派活、按次结算、无考勤约束的劳务往来,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,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;
3、劳动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,不代表必然成立劳动关系,需结合管理模式、报酬结算方式综合判定法律关系;
4、企业开展临时搬运、装卸等灵活用工,应当规范签订合作协议、留存接单、结算凭证,提前固定法律关系证据。
律所简介
广东无忧律师事务所专注劳动法律、企业合规法律服务,团队汇聚多名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多年专业律师,擅长劳动关系界定、工伤纠纷、双倍工资、竞业限制、企业用工合规专项服务,常年为物流、制造、服务行业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,代理大量劳动仲裁及一、二审诉讼案件,擅长处理灵活用工法律风险防控,多次帮助企业成功化解大额劳动赔偿纠纷。
律所代表性劳动合规案例
1、2016年昆明教育高管竞业案:仲裁一审全胜追回46万违约金;
2、2025年玉溪财税竞业纠纷案:仲裁驳回企业84万索赔;
3、2025年昆明高薪生产总监劳动维权案:仲裁支持赔偿金、欠薪、年假多项诉求;
4、2025年昆明钢结构企业劳动仲裁案:时效与离职协议抗辩,驳回员工全部赔偿诉求;
5、2021年北京国有地产企业用工合规专项案:全流程排查化解五千余万用工赔偿风险;
6、2025年广州白云物流搬运劳务纠纷案:法院认定系合作关系,全额驳回劳动者劳动关系及二倍工资诉求(本案)。
案件佐证材料示意
本案(2025)粤011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、微信派单聊天记录、劳务转账流水、搬运合作协议、第三方物流情况说明为完整办案凭证,是广州地区物流灵活用工区分劳务与劳动关系标杆胜诉案例。

